图书馆首页   /   动态与消息   /   正文

【通知】关于图书馆实施新的借阅规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6 14:42:06浏览次数:

 

为充分发挥馆藏资源的效用,图书馆(学习资源中心)将从202011日起实施新的借阅数量规则,具体安排如下:

1.本校教职工、在校学生借阅普通图书(含光盘)和过刊的册数不再限制数量,各类型读者可借阅资源类型、数量及期限见下表:

图书馆(学习资源中心)借阅资源类型、数量及期限一览表

读者类型

资源类型

可借数量

借期

续借次数

(30/)

本校教职工

普通图书(含光盘)

不限量

60

2

过刊(期刊合订本)

图新图快(新书)

2

30

不可续借

Kindle阅读器

1

现刊

2

7

工具书

在校学生

普通图书(含光盘)

不限量

30

1

过刊(期刊合订本)

图新图快(新书)

2

不可续借

Kindle阅读器

1

现刊

2

7

工具书

校友

普通图书(含光盘)

5

30

1

过刊(期刊合订本)

图新图快(新书)

2

不可续借

外聘教师、外教、合作单位人员、老年大学学员

普通图书(含光盘)

2

30

1

过刊(期刊合订本)

1

社区居民

中文普通图书(含光盘)

2

30

不可续借

过刊(期刊合订本)

1

 

2.续借:在无他人预约且该资源类型可续借的情况下,读者可自行在图书馆官方微信平台或图书馆网站进行续借;已逾期的资源无法办理续借。

3.预借:在馆未被借出的资源,读者可在图书馆微信平台或网站上进行预借,预借成功后保留3天优先借阅权限,图新图快新书、Kindle阅读器等资源需在图书馆微信专项页面进行预借。

4.预约:资源全部借出,读者可在图书馆微信平台或网站上进行预约,资源归还到馆后为其保留3天优先借阅权限。

5.借阅图新图快新书、Kindle阅读器需在专项页面进行预借。

6.借阅现刊、工具书的读者需要补全信息激活借阅权限。

读者应充分了解借阅规则,到期归还所借资源。读者有资源逾期未还者,图书馆将暂停其外借资源权限直至归还逾期资源。

读者可通过图书馆官方微信平台或图书馆网站登录个人账户查询所借资源及相应的应还日期,如有疑问可在开馆时间致电图书馆咨询(中山校区:0760-89911512,校本部:020-83491448),也可在微信服务中心或图书馆网上咨询台留言。

 

 

 

图书馆(学习资源中心)

                                            20191226

 

上一条:【通讯】图书馆第五届“捐赠图书,留爱校园”活动圆满结束 下一条:【通知】2020年元旦期间图书馆开放安排